芦溪县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
(彭小红)近期,芦溪县多措并举推动排污许可证备案和核发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该县对2020年前应发证企业全部下发告知函,要求3月底前完成备案和申报。通过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并建立QQ群,对企业填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答疑和一对一指导,确保每个企业都完成备案。批量化发证,摸清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底数,全县纳入底数企业838家。完成排查无证阶段,分为2020年前应发证登记类企业60家,2020年应发证企业755家,分类处置阶段要求2020年前应发证登记企业于4月底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