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一水渠含泥量较高导致断裂 区农业局要求施工方重浇混凝土
近日,抚州临川的李先生反映,塘东村去年在水渠项目施工时,施工人员为了节约成本,在混凝土里掺杂大量泥土,降低了混凝土的强度,导致水渠质量较差,产生很多“蜂窝”现象,影响了附近农田灌溉。对此,临川区“五型”办通过《问政江西》回应,反应情况属实,3月29日,施工单位已对下沉断裂的水渠进行开挖清除,现在已整改到位。
水渠混凝土用手一抓就脱落几大块
据了解,断裂水渠位于桐源乡塘东村。李先生称,2019年10月工程开工,有村民在施工现场发现水渠混凝土含泥量较高,随后该村民向现场施工人员反映,但没有人理会。如今混凝土水渠产生了很多“蜂窝”,水渠出现断裂。“水渠断了就没有水,稻谷就无法种植。”李先生无奈说。
同时,李先生向记者发来一段视频,视频里显示,一男子用石头划过水渠表面,随即便脱下一层水泥块。“你看这个水渠,表面抹的泥浆,用手都抓得动。”视频里,男子一边说一边用手抓,将表层水泥抓脱几大块。
区农业局:施工方重新浇筑混凝土水渠已整改到位
针对李先生的反映,记者与分别与临川区“五型”办、区农业局取得联系。
临川区“五型”办回应,获悉该消息后,立即委派职能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但是具体详细的整改处理情况需向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到区农业局,区农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桐源乡塘东村新建的农渠确实出现下沉,长度约10米,同时,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施工所需砂石的含泥量较高,浇筑的沟渠也存在“蜂窝”现象。
3月29日,施工单位已对下沉断裂的水渠进行开挖清除。3月30日上午,施工方已重新浇筑钢筋混凝土。
此外,区政府将督促区高标版和同源乡政府,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条例对施工单位在4月1日前对断裂水渠整改到位。
该项目正严格按合同进度要求开展建设。区政府将督促区高标办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如若发现其他质量问题严格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临川区高标办对施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开展自我检查。
责成施工方在后续建设中严格按标准施工
区政府将督促区高标办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若发现其他质量问题严格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临川区高标办对施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开展自我检查。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程序从赣抚公司砂厂购买砂石,按照设计工序和材料配比进行施工,对未达标区域进行拆除重建,随后,监理单位再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
记者王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