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靖安县出台《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0-04-03 23:15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周素群报道:为引导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近日,靖安县制定出台了《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重点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服务,推进服务规模经营;服务重要农产品,围绕粮食、茶叶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四是以市场为导向。

  目标任务: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100万元,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烘干、秸秆还田)的服务组织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

  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具体补助标准:统防统治10元/次·亩(不超过3次),湿谷烘干20元/吨、秸秆还田50元/亩。

  验收标准:秸秆还田:利用装有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一次性完成切割摘穗、输送、脱粒、集箱、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等作业环节的农机化集成技术,留茬限高25厘米以下,切茬限长10厘米以下;统防统治:只对集中连片统一防治的给予补贴,以手机上安装的终端数据为依据,终端数据要与提供的飞行轨迹数据一致;烘干:烘干设备必须安装专用电表,根据用电量(供电部门加盖公章的发票等单据为准)测算烘干吨数;结合服务组织烘干能力和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产量等因素,综合核定验收烘干补贴吨数,以10度电/吨进行补助。

  补助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主管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实施方式:通过对遴选出的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组织或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

  承接主体遴选: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会、公司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原则上,单环节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主体纳入县级名录库;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等违反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主体列入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用户点评
    发表自己的观点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