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出租车夜间违停致人鼻梁骨折?司机在马路上洗车

2020-03-31 04:39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讯 记者姚陈艳报道:近日,南昌县莲塘镇市民汪先生骑电动车回家路上遭遇“横祸”,不仅鼻梁骨折,还要承担一笔不菲医疗费,破财又破相,很是糟心;而出勤民警“有心偏袒”,口头判定责任,更令他感到委屈和心寒。

  3月18日晚,汪先生骑电动车行驶在万寿湖路时,瞧见一辆蓝色出租车,停靠在马路最右侧车道上,利用路边的自来水洗车,前后既没有警示标志,车辆也没打闪光灯,马路上都是水渍,洗车的水桶已经放到了机动车道上,影响过往车辆通行。

事故现场

  “我瞧见这辆车开着车门,打算避开;没想到司机突然从车里走出来,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撞上了。”汪先生告诉记者,他连人带车当场摔倒,摔得满脸是血,倒地后不能正常站立,坐地上立马打电话叫附近的家人过来,同时拨打电话报警。

出租车停放位置

  当晚出警的是南昌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吴旭红,汪先生说,民警到现场后,没有顾及他的伤势,开口就问,你们协商了没有;随后对他说,你要负全责。

  经诊断,汪先生鼻骨两侧骨折,鼻中隔骨折及肺部感染,在南昌县人民医院住院7天,医药费共计12054.69元。

医疗费用共计1.2万

  在汪先生看来,正是由于交警这句口头划分责任的话,导致了出租车司机信以为真,对其置之不理;这笔不菲的医药费也让他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事故发生至今十余天,汪先生表示仍未有任何交警联系他,作为当事人,办案民警的工作作风让他心寒。

  3月30日,记者联系了民警吴旭红,他解释此前一直试图联系汪先生,但当事人不接电话,所以没能做笔录,“今天已经联系上了,下午来做笔录。”

  民警告诉记者,出租车停靠的最右侧车道属于混合道,“洗车肯定是不能洗的”;对于当事人指责其口头判定事故责任,吴旭红表示并没有说这样的话,“目前还在做痕检,一般是30天,所以事故责任尚未判定,仍在处理中。”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