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学校计划开学后发放工资?市人社局责令改正

2020-03-20 04:47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延缓开学期间,广大教师虽然没有前往学校上课,但互联网教学工作仍在有序进行。萍乡实验学校的386名教师却被告知,本应2月20日到账的一月工资改为开学2周后发放,并且网络教学等工作将不计入工资。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后,该学校已于3月2日发放总计195万元工资到位,同时针对在家办公制定工资发放计划,确保按时按量发放。

  教师:工资拖欠、在家办公不计入工资

  萍乡实验学校于1月13日正式放假,开学日定于2月7日,但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致使开学日期一再延迟,许多学生和教师选择把上课场所搬到互联网,进行线上教学。

  正当该校教师投身复杂的网络备课时,突如其来接到学校一条通知,一月份工资将延期至开学后第二周发放。该通知令教师们感到无法接受:“疫情尚不明朗,开学日期仍然未知,假如上半年都无法开学,一月工资是否会一直拖欠?”

  更令教师们无法接受的是,疫情期间在家中完成的工作皆不计入工资。该校一名老师告诉记者,网络教学与教室上课相比更费精力,在学校,师生面对面互动,有疑问可以直接解答。而网络教学由于隔着屏幕,学生的解题并不能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增加了工作难度。

  “开学虽然延缓了,但对我们老师来说,只不过是把办公场地放在了家里,日常教学不仅没变,批改作业试卷等工作反而更加复杂和繁琐,这些工作量如果不计入工资实在说不过去。”老师们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督促学校进行整改,保护教师群体权益。

  市人社局:责令学校发放195万元到位

  接到教师反映后,萍乡市人社局于2月25日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萍乡实验学校调查。由于疫情影响,该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网络教学,除保安外无师生及工作人员在校,学校财务中心人员也一直未到岗,造成学校教师1月工资无法按原计划发放。参与调查的市人社局罗姓工作人员表示,该校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已责令萍乡实验学校限期改正,一月工资发放日期如果超过3月15日,人社部门将对该校处以2千至2万元处罚。

  经过萍乡市人社局监督,萍乡实验学校已于2月28日制定初、高中部合计346名教职工1月份工资表,并于3月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总计195万元工资到位。

  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可自行制定教师工资发放计划

  对于教师们关心的疫情期间工作量是否计入工资问题,记者咨询萍乡市教育局了解到,因为萍乡实验学校是民办学校,由教育集团管理,具有一定企业性质,教师工资具体怎么发放由学校自行设定。针对实验学校教师家中工作量如何计入工资这一问题,市教育局暂时没有明确计划进行管理。

  记者随后与萍乡实验学校取得联系,一名朱姓财务工作人员表示,市人社局介入后,学校已要求所有在家办公的教师把参与网络教学、批改作业及试卷的工作量自行登记,开学后统一申报,按照新制定的工资发放计划进行发放,做到及时足额。

  (记者杨文超)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