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瞒报经历 致64人被隔离

2020-02-28 09:52 阅读
南昌晚报

  和武汉的朋友聚餐后

  进行工作会谈、聚餐

  南昌一市民瞒报经历

  导致了64人被隔离!

  记者从南昌市疾控中心获悉,南昌市民黄某于1月14日与武汉患者张某聚餐后,1月17日前后,又与朋友马某进行工作会谈。1月21日,马某与朋友孙某聚餐。

  但是,黄某在确诊新冠肺炎后,疾控人员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黄某未完全交代与马某进行工作会谈的情况,导致马某、孙某未及时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并先后发病。据统计,此案涉及密切接触者64人,极大增加了疫情扩散的危险。

  日前,江西省首例涉疫情案在兴国县一审进行宣判,被告人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近日,福建武夷、浙江温州等多个省市的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理。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明知自己感染传染病,故意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引起传染病传播或导致引起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为此,南昌疾控特别提醒,越是疫情防控最关键的时刻,越要依法防控。疫情防控时期,请广大市民务必积极配合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特别是当前返岗复工期,不少人从外地返昌复工,千万不要隐瞒湖北旅居史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流行病信息,及其他异常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工作单位开展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单位、属地疾控中心和社区管理部门报告。

  来源|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主力记者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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