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不准现场集中营销开盘摇号 复工营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020-02-26 16:07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2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印发《开展商品房售楼部和房地产中介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确保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日前,南昌市成立“市房管局商品房售楼部和房地产中介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以下简称:局疫情防控督导组),由市房管局局长王强任组长,市房管局副局长局徐胜任副组长,市房管局万里、刘胜银、汪向阳、胡飞祥和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房管局疫情防控督导组通过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督导;通过疫情防控日报制度进行督导。

  督导内容为工作配合情况、复工报批情况、前期准备情况、销售方式情况、现场防控情况、防控报送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等。

  督导包括是否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积极配合协助街道和社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按照“严格落实全省复工开学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开学”的规定,所有经营场所复工营业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批准。

  此外,督导是否对员工个人健康情况进行排查,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及时报告防疫部门。对外地来昌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武汉等重疫区的人员,是否根据市防疫应急指挥部相关规定,予以集中观察、集中管理;每场所是否配备测温仪、消毒液等,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确保防控物资保障到位。

  针对销售方式,督导是否落实不釆取现场集中营销、集中开盘、集中摇号、集中抽奖、降价促销等人员聚集方式进行销售;中介是否采取预约方式办理存量交易手续,避免人员聚集。

  针对现场防控及报送情况,督导是否落实营业场所消毒、通风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来访客户体温测量的情况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还要求各经营场所结合现有条件,应用LED屏、广告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方案要求,各企业的商品房售楼部和中介门店要无条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和房管局疫情防控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不配合、不支持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的,将采取通报、关停网签、纳入企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等行政措施。

  督导小组成员要严格对照疫情防控内容开展督查,坚持立督立改的原则,要将督查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成企业整改,做到能当场解决的立时解决,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相关社区并责令关门停业。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敷衍塞责的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和新建区房管部门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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