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贵溪市四冶生活区一居民接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月12日,花园街道建设社区四冶生活区新冠肺炎患者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据了解,宋某某于1月15日至1月21日赴武汉旅游,返回市区后,未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主动到社区申报,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亦未如实反馈赴武汉行程和同行人员,且未按要求居家隔离,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同他人聚餐,致使多名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条规定,该患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患者正在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人员正在隔离观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在对其接触人员进行深入排查。
面对疫情大家应该积极配合参与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不隐瞒、不聚集、少出门接受排查及就诊时如实告知自己的居住史等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