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人民医院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书
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
您好!
为落实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从今日起来我院门诊就诊的患者和陪同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2月10日之前,请非发热和急诊患者暂时不要来我院门诊就诊,以便我院集中优质医务力量完成疫情防控和诊治工作,请理解配合。
二、医院属于公共场所,疫情发生后,在我院就诊期间,均需要佩戴口罩;
三、所有患者及陪同人员在进入门诊大楼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
四、患者实名就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武汉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我院流程就诊,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如果信息不实,不按流程就医的,编造、传播虚假疫情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住院部患者家属及亲友减少探视。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您如实、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七、医院已调整门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理解由此带来的不便,并按照要求路线流动。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维护广大就医者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理解支持!
贵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