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捡到一只“猫头鹰”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2020-01-13 14:42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图片来源:江西省林业局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记者谭红报道:记者从江西省林业局获悉,1月6日,抚州广昌县有市民称捡到一只猫头鹰等待救助,抚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昌县野保局接到求助后迅速赶往现场,经仔细辨别后确认为一只草鸮幼鸟。

  经判断,这只草鸮幼鸟无明显外伤,经试飞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飞条件。考虑到草鸮是夜行动物,当夜幕降临后,在野保部门的引领下,这只草鸮幼鸟被成功放飞。

  据了解,草鸮又名猴面鹰,中型猛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世界濒危物种之一,入选联合国《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喜栖息于山麓草灌丛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在我国南方农田地区分布较广,对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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