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石门街法庭:“诉源+执源”双重治理促当庭兑现
近日,鄱阳法院石门街法庭充分运用“诉源+执源”双重治理模式圆满解决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当庭兑现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刘某诉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重点围绕事故的责任划分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充分释法明理,依据法律规定把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向双方讲清,并提出合情合理的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庭以现金方式支付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7000元。
近年来,鄱阳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探索“诉源+执源”双重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高效、实质化解纠纷,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为基层执源治理打开了新的思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