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调查丨小卖部售卖创可贴、风油精需谨慎 药品类需办证

2024-05-06 17:46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曹智健、崔帆报道:“卖创可贴、风油精有风险?”近日,全国多地的小卖部因出售风油精和创可贴(注:创可贴含有一定的药物成分,一般属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或药品,创可贴不含药物成分,一般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被查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让消费者对于日常用品的购买产生了疑虑,也促使相关部门对于小卖部等零售终端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为何会被查?哪些类型的商品小卖部不可随意售卖?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走访:南昌多家小店售卖创可贴、风油精

  近日,记者来到南昌市多个区域,进行了随机走访。在西湖区孺子亭路的一家名为“孺子公园便利店”店铺,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询问老板是否有创可贴与风油精。只见老板熟练地从柜台下方抽出盒子,从中拿出了“诺宁牌”创可贴和“兰古仕”风油精。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创可贴的包装纸上明确标注着“医疗器械类”与“普通型”的字样,而风油精则属于消字号产品。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西湖区的一家名为“九妹食杂店”的店铺。当老板得知记者是来购买创可贴时,便从一个透明塑料盒中拿出几张创可贴。这些创可贴的包装纸已经发黄,看起来放置已久。尽管包装纸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但记者还是依稀辨认出了“泰邦”弹性创可贴等字样。经查询,这类创可贴同样属于“医疗器械类”。

  此外,记者还走访了十余家小店,发现几乎每家小店都能轻易购买到创可贴与风油精。然而,这些小店出售的创可贴种类、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的创可贴包装精美、质量上乘,而有的则包装简陋、质量堪忧。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小店售卖的创可贴存在过期的情况。

  官方解答:创可贴分为医疗器械类与药品类

  那记者所走访的小店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呢?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面上的创可贴种类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按照药品管理的创可贴,这类创可贴通常具有明确的药品字样标注“国药准字”;另外两类是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创可贴,分为无菌性和普通型。其中,无菌型创可贴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普通型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类产品的外包装上通常会标注“械注准”或“械备”的字样。

  对于风油精等产品的监管,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消字号产品虽然不属于药品范畴,但其生产和销售也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商家在销售消字号产品时,应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销售和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医疗器械类可出售 如销售药品需办理许可证

  “Ⅱ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过备案即可出售,目前市面上售卖的大多数创可贴属于Ⅰ类医疗器械产品,可直接经营。”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含药型创可贴、清凉油、风油精、人丹、藿香正气水等,属于非处方药(OTC类药品),不可随意出售,商户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才可出售。

  “消费者在购买创可贴、风油精等商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如果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了‘药品’或‘医疗器械’相关字样,则说明该商品属于特殊商品,需要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店铺进行购买。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还应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的是合格产品。”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说。

  针对小卖部等零售终端的监管问题,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如发现违规出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大江网《问政江西》热线0791-86849600反映。

 

编辑:汤吉宁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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