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公布4起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4-04-23 20:26 阅读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全市住建领域生产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市住建领域生产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查处的4起生产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动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案

2024年1月27日,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动火作业人程某生无证操作,当场将其驱离现场。

处理结果: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27日将程某生作开除处理。2024年3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二、李某元非法储存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案

2023年11月,市住建局燃气发展服务中心、经开区建设城管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彭高镇政府、彭高派出所在彭高镇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彭高镇东山村东山下29号民房内,非法储存已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44只,共计616公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对彭高镇东山村东山下29号非法储存燃气的“黑窝点”现场予以取缔,对提供气源的彭高液化气站责令停产整改并由彭高镇对其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储存燃气的李某元移交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

 

 
三、萍城燃气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心城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进行排查,抽查112家餐饮单位,共发现隐患问题173条,隐患问题集中表现在使用橡胶软管、钢瓶无二维码、软管接三通、使用不合格减压阀以及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经查,以上112家餐饮单位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均由萍城燃气有限公司配送,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入户检查的安全主体责任。

处理结果:2023年12月1日,对萍城燃气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2024年1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萍城燃气有限公司处罚款4.9万元。

 

 
四、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案

2023年12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县(区)的日常检查中发现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向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执法建议书。2024年1月,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项目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改正,并于2024年1月11日对其处罚款166.0437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暴露了部分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走过场、不依法依规建设等问题,给安全发展埋下了严重隐患。各方主体要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发扬斗争精神,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编辑:陈笑笑 审核:倪旻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