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站一巡游出租汽车议价收费被查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陈绍平、岳文 记者刘文琴报道:依法运营,规范服务,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为大众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自觉做到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严禁议价收费、违规揽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4月22日,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执法人员在南昌东站开展执法检查时,查处了一起巡游出租汽车议价收费的违法行为。
据该支队青山湖大队大队长黄志刚介绍,2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大队执法人员在南昌东站网约车停车场通道处发现一巡游车驾驶员带着两名乘客正在上车,见其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杨某是一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乘客准备从南昌东站打车到江西省肿瘤医院,驾驶员与乘客商定不打表,议定运费每人30元。驾驶员杨某的议价行为涉嫌违反了《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将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驾驶员杨某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