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2024-04-18 04:47 阅读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芳报道:4月15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教育洪某要关心爱护两名未成年子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据悉,这是江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洪某与吴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发生矛盾,洪某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两名孩子自出生后均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洪某很少参与抚养且几乎未支付过抚养费。为督促当事人当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遂在庭后向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指出,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提示函发出后,承办法官还对洪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其播放了专业家庭教育视频,并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建议村委会干部加大督促力度,让原告、被告切实履行好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两名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编辑:李孟玲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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