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增这3类家庭可免租金 7类家庭打1折 三孩家庭再优惠30%

2024-03-29 09:27 阅读
大江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郑周贇摄)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3月28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展开详细解读。

  保障对象范围扩大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安光雨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对重点保障对象进行了扩大,并纳入优先保障家庭序列,新增符合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两参”人员、抗日战争老兵、三孩家庭、困境儿童家庭、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D类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两年内的国有土地住宅被征收家庭等优先保障家庭类型。

  租金减免力度加大

  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新增了红军烈属家庭、支出型困难待遇的烈属家庭、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承租家庭可免除公租房租金;新增了支出型困难家庭、烈属家庭、抗日战争老兵、“两参”人员、荣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级残疾家庭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加大了三孩的倾斜力度,城镇三孩家庭可在相应租金基础上另行优惠30%。

  申请审批流程优化

  安光雨科长说,2014年政策中提交的材料共有11项,该局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提交的材料缩减至5项,并大幅压缩了办件时限,提升了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效率。

  此外,参考实物配租内容、流程、提交材料等部分,结合最新政策,就租赁补贴的发放对象、申请条件、资格核查和认定、公示公告、租赁补贴发放等全流程进行了明确,为租赁补贴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安光雨表示,《管理办法》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将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昌市公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房源运营、退出管理等工作,持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快形成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公租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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