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提醒:请老人擦亮双眼,谨防这种“展销会”骗局!

2022-05-18 17:47 阅读
余江区法院

  据悉,一地头天购买展销会商品得优惠卡,第二天凭优惠卡退还前日购物款,先用便宜的小物件引起老人占便宜的心理,直到最后一天高价卖出廉价商品后“消失”。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个被包装成“粤商”的诈骗团伙,先后在宜春、鹰潭等地骗得近10万元。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江某平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三个月不等。

  小恩小惠引老人上当

  江某平,“80后”粤商,到江西寻找商机。这是江某平初到江西时给自己包装的身份,2014年底至2015年初,江某平以考察市场、寻找商机为名,多次到江西宜春、鹰潭等地寻找下手的机会。在这期间还得到不少商家热情接待。不过,江某平与其他勤奋打拼的粤商不同,他的发家方式是坑蒙拐骗。

  2015年7月,江某平在经过一番调查后,精心挑选同伙,决定“大干一番”。江某平等人驾车窜至万载县,谎称自己系某公司宣传部门的负责人,与同伴来到该县推销公司产品,经与“某大酒店”洽谈,决定租用一楼宴会厅五六天,用于宣传直销本公司的产品。场地租好以后,江某平等人以老年人为主要活动对象,通过讲座等形式,热火朝天地举办家居用品展销会。

  江某平等人采用起初推销便宜产品并附带赠送“优惠卡”,当天购买次日凭“优惠卡”退还前日购物款,还当场发放红包福利兑现所谓的献爱心等方式,放长线,多钓鱼。这些小恩小惠让前来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江某平等人便于次日梯次推出价格较高的产品,又往复重演返还购物款和献爱心,让一些老年人丧失了防范之心。

  至展销会最后一天,被告人江某平等,分别以1400元、400元高价出售廉价的亚麻凉席和水杯,骗取杨某、张某等10余名被害人购物款1.8万余元,在回馈了4400元所谓的爱心款后,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携带余款逃跑。

  流动作案多地诈骗

  江某平等人在万载得手后,2015年7月24日,又窜至余江,租用当地最高档的“某大酒店”三楼宴会厅,除了简化了“优惠卡”程序,其他完全采用上述同样的骗术,骗取陈某、艾某等40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5.44万元,又携款逃往铅山县,企图继续实施行骗。

  毕竟是实施诈骗行为,江某平自己心里也没有底并犯过怵,加之,公安机关打击和人民群众防骗意识的增强,结果没多久,就有人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犯罪团伙8人分别获刑

  2015年7月29日和8月9日,江某平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阶段,各被告人共同退赔了被害人段某等42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上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平、李某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江某平等返还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等情节,决定给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江某平、李某安、杨某梁、朱某福、黄某达、李某锦、符某谋、郑某辉四年至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分别处以六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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