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通报:以《国家安全法》拘捕3男1女

2020-07-30 06:09 阅读
环球时报

29日下午3时许,香港警方在元朗、屯门、沙田等地,逮捕3男1女。当天晚上,国安处警司李桂华出席案情简报会,会上李桂华警司对案件进行了说明,29日下午香港警方以《国家安全法》内“分裂国家罪”第20条、21条逮捕了3男1女,年龄介于16-21岁。目前四人自称身份为学生。此外,李桂华表示,近日,有团伙在社交媒体平台宣告成立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目前警方明确表示,暂时不会公布该组织的名称。

钟翰林

另据央视新闻消息:7月29日晚,“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在社交网站发布消息称,该组织前召集人钟翰林于29日晚约8时50分,在其元朗住所,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被警方拘捕,并带走数袋证物。

《香港国安法》在6月30日生效后,“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根据该组织会章,停止了香港地区一切事务,并遣散香港地区全体成员。

根据《香港国安法》列出的4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均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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