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禁毒办公章被盗用?一部禁毒宣传片涉嫌敛财6万余元
收费报表(问政江西网友提供)
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讯 记者张丽云报道:7月17日,网友“杨柳依依”在《问政江西》平台发帖称,都昌县禁毒办近日下发组织观看禁毒教育电影《爱在人间》的通知,各学校通过扫码即可观看,文件明确免费观看。但一份盖有都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的报表显示,各学校团体需支出活动经费1200元,报表中共55所中小学校,涉及金额66000元。为什么明确“免费观看”的一部教育电影(宣传片),却要收费6万余元?问题出在哪里?
1200元“免费观影费” 一部影片收取6万余元
网友告诉记者,此类公益教育影片进校园活动从2015年就开始,有时候一学期组织两次,此前均以“发放电影票”的形式,由学校组织师生前往影院观看,学校需支付1000元活动经费。
但2019年开始,“观影方式”发生改变。
网友称,2019年,都昌县禁毒办收取学校1000元活动经费,但只是用U盘将电影拷贝到学校进行播放(实际只放了个片头,几分钟)。2020年,都昌县禁毒办则通过发文形式,直接在文件后面附上观影二维码,师生直接扫码免费观看。令网友疑惑的是,文件上明确“免费观看”,为何又要求各学校支付1200元活动经费?
仅网友了解到的农村学校就有55所需缴纳“扫码观影费”,涉及金额达6万余元。
影视公司盗用禁毒办公章敛财?
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接到网友投诉后,于7月20日将情况督办至都昌县“五型”办。7月21日,县“五型”办回复如下:
“5月26日,县禁毒办为做好6月份禁毒宣传月活动,下发了组织观看禁毒宣传片《爱在人间》电影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推荐扫二维码观看,由江西美芝家影视公司联系组织,文件中明确免费观看,没有要求单位和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现查明,美芝家影视公司在联系一些学校播放影片时私自收取“支出活动费”各1200元,和其中的大多数学校签订了收费协议,并口头承诺后续赠送禁毒宣传书籍,该公司为向一些学校证明可以收取支出活动经费,私自扫描通知文件上的县禁毒办公章套用在自制的记载预收取学校支出活动经费的表格上,县禁毒办对此毫不知情,更未参与、分配收取费用。”
企查查显示,江西美芝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美芝家”)成立于2020年6月5日,法人代表江振发(持股70%),公司注册地位于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80号信华国际商务中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影制作、放映、发行等。
官方回复称,禁毒宣传观影工作在5月26日已下发通知,“美芝家”6月5日成立,都昌县禁毒办便委托“美芝家”联系组织该工作,7月份“乱收费行为”发生,究竟是“巧合”还是“安排”,有待相关部门调查。
处理结果:终止收费退还已收经费10800元
对于已缴费的学校,县“五型”办表示,“美芝家”已主动退还10800元活动经费,目前仅收取9所学校经费,且终止未开始和未完成的此项收费。
对于“美芝家”私自扫描套用公章敛财一事,县“五型”办回应称,县禁毒办已对该公司的此类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决定取消该公司今后继续参与禁毒办组织宣传活动的资格。
问题追踪:此类乱收费行为此前有多少?
网友“都昌人”在帖文下方留言表示:“这电影根本没有到学校放过,都是下载让学生们看。”
对于此类收费乱象,记者不禁发问:
2019年,都昌县禁毒办仅拷贝电影到学校播放就收取各学校1000元“观影”活动经费,是否合理?2019年共收取相关经费多少钱?有无收费标准?
2020年《观看禁毒教育电影<爱在人间>报表》文件中公章,是否已证实系扫描盗用?如属实,“美芝家”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该如何处罚?
“美芝家”这家新公司6月5日才成立,是否是通过正当方式参与都昌县禁毒办组织宣传活动?该公司与禁毒办有无业务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