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0-07-05 00:11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周素群报道:靖安白茶、靖安椪柑、友和米粉、三爪仑香菇……这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农产品,已成为靖安农业的一张张名片。2020年,靖安印发《靖安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政策激励、监管服务机制,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建设计划,把品牌建设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靖安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了靖安县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设立靖安县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00万元,重点支持基地建设、质量溯源、品牌营销、宣传推介等方面。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对品牌使用主体的基地按照品牌规范建设的给予连续三年奖补,其中,高山蔬菜(含食用菌)按新增连片50亩以上,对大棚栽培模式按建造大棚成本的30%奖补,对传统露地栽培模式,山上片按1000元/亩、山下片按600元/亩奖补,奖补资金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造价较高、科技含量高的高标准大棚采取“一事一议”扶持政策;靖安白茶、精品山珍、皇菊等按新增连片50亩以上200元/亩奖补,奖补资金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对品牌应用主体实行全程追溯,信息录入及时、规范的,当年给予每家2000元的补助;

  新增国家、省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新增国家、省名牌农产品(含老字号)或者同类型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对新获有机(转换)产品、绿色食品、富硒产品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3万元奖补;对有机(转换)产品保持认证和绿色食品、富硒产品续展产品,每个给予1万元奖补;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对参加省级以上官方组织的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和补助,对参展企业每次每家给予0.5万元的补助,对参展产品获得国家级金奖、优质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资金,对参展产品获得省级金奖、优质奖的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的奖励资金;

  对品牌使用主体、省市龙头企业、县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在南昌或县城开设品牌直营店,在商超开设营销专柜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南昌直营店100㎡以上的奖补30万元,50㎡以上的奖补15万元,商超专柜10㎡以上的奖补5万元;县城直营店300㎡以上的奖补20万元,100㎡以上的奖补10万元,商超专柜10㎡以上的奖补2万元。

  建立监管服务机制。强化对品牌授权使用主体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品牌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品牌危机应对机制,保障良性发展。培育“靖品·靖安生活馆”农产品营销企业或经纪人,加快农产品流通。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品牌农产品营销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相关单位的考核考评体系,实行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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