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一非法占地案件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为典型违法案件

2020-07-03 10:42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学涵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良好氛围,日前,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向社会公开通报市(县)自然资源部门2018年以来查处的11起自然资源领域典型违法案件。11起典型违法案件主要涵盖了非法占地、非法采矿两大类型,涉及企业与个人,发生于青原区的曾某昌非法占地建设养猪场及道路案入选其中。

  根据通报信息,经2018年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曾某昌未经批准占用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土地24.9亩(含基本农田11.82亩)建设养猪场及道路。2018年1月,经吉安市破坏程度鉴定委员会鉴定,破坏耕地面积11.82亩,该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2018年2月,原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立案查处,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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