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车已一年 “装修”没跟上

2020-07-03 09:29 阅读
江西日报

南昌高新区艾溪湖四路东段交通附属设施缺位。本报记者朱 华摄

  “通车差不多一年了,为啥还是条光板路?”近日南昌高新区部分居民向记者反映,艾溪湖四路东段(创新大道至天祥大道段)去年打通了断头,道路竣工通车已经一年了,交通标线、信号灯、路灯等交通附属设施仍然缺位,存在比较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交通附属设施迟迟没修建,原因出在哪里?相关部门知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吗?记者为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场:车辆不少隐患不小

  被居民指为“光板路”的这段道路,位于南昌高新区阳门村安置小区附近。记者看到,这段路长约800米,沥青路面、人行道和绿化带都已经建好,但是各类交通标线还没有施画,两边路灯也没有安装,两端的十字路口均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

  阳门村安置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条路以前一直断头,去年建成通车后,大家都很高兴,出行确实方便了。没想到的是,相关交通附属设施一直没有到位,随着路过车辆日渐增多,尤其到了夜间,整条路都是黑漆漆的,让行人胆战心惊。

  6月30日20时,记者驱车沿着这条路走了一个来回,发现居民反映问题属实——天黑后路面能见度低,车辆必须开远光灯,会车时驾驶员基本很难看清路面。此外,由于没有交通标线,道路行车秩序较混乱,呼啸而过的后八轮随意逆行,一些电动车也经常开到马路中央,时不时有行人横穿马路,短短一段路走下来感觉险象环生。尤其是在艾溪湖四路和天祥大道的交叉路口处,这里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晚高峰过往车辆较多,左转、右转、直行车辆和行人“扎堆打架”问题突出。

  “我们反映过好几次了,居民都盼着早点把路彻底搞好。”昌东镇阳门村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最近一年这条路已经出现了好几起交通事故,有的还造成了人员伤亡。村里给交警等相关部门打了报告,但是没有下文。

  说法:未移交给交警部门

  既然路早就修好了,交警部门为什么不进行管理,补上交通附属设施的缺位呢?记者随即采访了南昌高新交警大队,得到的答复是这条路没有移交给交警部门。

  “这条路的问题我们清楚,但是道路修好之后确实没有移交,因此没办法介入管理。”高新交警大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将积极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另外,考虑到这段路附近有一所阳门村小学,交警部门今年已经特事特办,给小学附近的路口设置了斑马线和减速带。

  据悉,高新交警大队今年已对辖区内的道路进行了摸排,认为有约20条道路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其中就包括艾溪湖四路和天祥大道的交叉路口。高新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增设信号灯的报告已经上报高新区管委会,还在走审批程序,什么时候有结果还不知道。”

  既然这条让人揪心的“光板路”还没有移交给交警部门,是不是能由施工单位负责呢?

  记者联系上负责该工程的南昌市政公用高新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们签订的工程合同只包括道路、排水工程和人行道,其他附属设施都和我们没有关系。”该公司一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条路因为拆迁问题前后建了约4年,去年工程已经全部结束,移交给了高新区相关部门,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应该由其他部门负责。

  回应:近期安装路灯

  “道路竣工后需要验收,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经过多方联系,南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复记者,目前正在准备安装路灯,预计本月就可以施工。至于其他交通标线、信号灯的问题,也会协调交警部门尽快处理。

  7月1日晚,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已在艾溪湖四路和天祥大道的交叉路口安装了临时红绿灯,交通秩序有所改观。

  “等路建好了再来‘补课’,好端端的路面又要开挖,绿化也会受影响,何必折腾呢?”部分市民对于相关部门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道路建设应该“一步到位”。

  实际上,《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对于道路建设有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将交通安全设施与城市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城市道路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还应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那么,“问题道路”相关附属设施的欠账何时能及时补上?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朱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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