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脱贫攻坚!宜春市驻村干部助力脱贫见实效

2020-07-02 18:13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报道:7月2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市驻村帮扶工作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目前,宜春市共有扶贫特派员55人;各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2183人,其中省派21人,市派130人,县乡选派2032人;驻村工作队员5271人,其中省派30人,市派142人,县乡选派5099人。

  选得准才能干得好 科学、严格、创新选派驻村干部

  宜春市通过严格标准和程序,因村选派优秀干部,实现全面覆盖、精准选派、人岗相宜。

  科学选派驻村干部。宜春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均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实现全覆盖选派。注重将扶贫工作力量向贫困村倾斜,全市14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主要由省、市选派。突出“人岗相适”“人村相宜”,根据选派对象的个人特长和派出单位特点,让党政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乱村”,涉农干部进“产业薄弱村”,实现精准选派,按需帮扶。

  严格选派标准。宜春市各级组织部门从硬性条件、工作履历等方面逐人审核,重点挑选业务精通、战斗力强、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做到尽锐出战。市级选派的130名第一书记中,77%的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68.5%的第一书记有基层工作经历,64%为45岁以下干部。县乡选派的2031名第一书记中,57%为45岁以下干部。

  创新选派扶贫特派员。宜春市从近年来新提拔的副县级干部中选派55名扶贫特派员,实现铜鼓、万载55个深度贫困村全覆盖选派,有效补强深度贫困村扶贫工作力量。制定《宜春市扶贫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扶贫特派员对所驻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对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所驻村不脱贫试用期不转正。扶贫特派员扎根农村,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抓好所驻村“十大扶贫政策”的推进落实,监督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所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协调解决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等等,扎实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定岗、定责、定目标 “倒逼”干部谋实事、创实业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宜春市明确了驻村干部5项工作职责,做到定岗、定责、定目标,倒逼他们谋实事、创实业。

  一是宣传党的政策。驻村干部当好政策宣传员,走村入户遍访本村贫困户,既扶贫又扶智和扶志,教育引导他们真心感党恩,永远听党话,坚定跟党走。

  二是抓实精准扶贫。全市广大驻村干部立足村情,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团结带领村“两委”班子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全市146个省市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摘帽,5.47万户15.97万名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三是建强党的组织。驻村干部以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建强村党组织,解决村级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突出问题。2019年,实现31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村级班子凝聚力显著增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今年又对18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四是为民办事服务。驻村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帮助所驻村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以来,全市驻村干部累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4.5万余件,调处矛盾纠纷0.8万件。今年疫情期间,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全市驻村(社区)第一书记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市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从大年初二开始,主动放弃春节假期,一手抓扶贫、一手抓防疫,带领所驻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是助推乡村振兴。协助所驻村抓好村级活动场所、水利、村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项目、申请资金、落实政策等,带领村民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

  规范、教育、督察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干部扎根基层、履职尽责

  宜春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扶贫特派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督促他们扎根基层、履职尽责。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扶贫特派员、第一书记由市县组织部门统一管理,驻村工作队员由市县扶贫办统一管理,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选派单位协助管理。建立健全了分片管理、工作例会、定期汇报、日常考勤、请假销假等制度,规范管理驻村干部。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对每期新选派的驻村干部进行岗前培训,今年6月3日至5日,以视频培训方式,对未参加相关培训的新任驻村干部全覆盖培训。各县市区定期组织驻村干部轮训,提升履职能力。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举办第一书记培训513期,培训驻村干部1.7万余人次。

  三是狠抓督查考核。充分用好信息化手段,采取实地暗访督查、微信视频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履职尽责、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个别工作作风不实、无故脱岗的,作为负面典型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及时“召回”调整。2019年以来,全市共“召回”第一书记3人,明确召回对象3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且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好班子。通过正风肃纪,督促驻村干部遵守纪律,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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