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事故频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3号预警

2020-06-22 21:36 阅读
南昌发布

夏天来了!

又到了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频繁发生的儿童溺水事件

让人心痛不已!

 

6月21日

重庆市米心镇童家村涪江河坝水域,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经全力搜救,8名落水小学生全部找到,均已无生命体征。

 

6月20日

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西庄村旁的一座小型水库,一位14岁少年意外溺水,同伴报警。14:40左右,东乡蓝天救援队赶到现场,15:00左右将溺水者打捞上岸,但不幸的是,该少年已无生命体征。

 

6月6日

遂川县泉江镇高源村的4名中小学生在高源村下官岭河边玩耍,其中3名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一人获救,两人落水溺水身亡。

 

4月30日

 

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横溪桥位置水域发生一起意外,一名13岁左右的学生溺水身亡。

 

4月29日

 

永丰县某高中学生小熊与小黎相邀从县城到佐龙乡五石村恩江河流域游泳。小黎不会游泳,小熊略识水性。小熊不幸发生呛水并挣扎呼救,小黎前往营救,不幸溺水身亡。

 

4月17日

 

赣州市南康区一村庄,6名学生在河边玩耍,其中2人不慎落水,1人自己挣扎上了岸,而另1名初二的学生却不幸被冲走溺水身亡。

 

……

 

生命的代价,实在令人痛心!

 

落细落实落地  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第3号预警

 

暑假来临,天气炎热,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事件,令人震惊,令人痛惜,给各地各校再次敲响了警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一是宣传教育要落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要采取多种形式,反复提醒学生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不要私自下水游泳,更不要到无人看护水域玩耍;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以最快速度寻求大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造成更大悲剧。

 

二是家长监护要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是风险防控要落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治理。特别是南方河网密集地区,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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